常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所关于202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06


研究所全体职工: 

现就2020年度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年度工作满9个月及以上的研究所在聘职工、在站博士后。 

二、考核组织 

1、研究所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年度考核工作,各部门具体负责考核事宜。考核委员会组成: 

主 任:叶晓东 

副主任:孔令成 

成 员:徐林森、赵江海、李露、施云高、花加丽 

2、各部门分别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1、主要考核年度实际工作贡献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考核内容以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为基准,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质量、保密、安全体系覆盖的部门和人员,质量、保密、安全工作执行情况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2、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年度工作任务为依据,参考平时考核评价,对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人员应有不同的要求。领导干部个人考核,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工作人员个人考核,科研道德及工作作风建设情况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职工参加继续教育与培训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 

四、考核方式 

员工填写年度考核表,由各实验室及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得出考核意见,研究所考核委员会进行评定。 

五、考核等次与不合格条件 

1、考核等次。个人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有关事项: 

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不合格: 

(1)由于失职、渎职发生质量、保密、安全等方面责任事故,或造成2000元以上经济损失; 

(2)受记过以上处分尚未撤消或违法乱纪、受拘留以上处罚; 

(3)全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 

(4)自费出国、出国探亲或事假3个月以上; 

(5)病假超过6个月; 

(6)待聘(无岗)满3个月以上; 

(7)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和不能完成岗位任务; 

(8)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9)在党风廉政、学术道德等方面给单位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的。 

六、考核结果运用 

员工的年度考核作为聘任期内的考核材料之一,是聘用、缓聘、解聘和竞聘高一级岗位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也是工资晋升与当年绩效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七、考核时间和有关问题的说明 

1、各部门秘书应于2021年1月11日前向考核委员会报送以下材料: 

(1)考核优秀职工名单; 

(2)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名单; 

2、《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由被考核人用钢笔认真填写(可受理计算机打印件),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再交本人签字(签名处须手填)。2021年1月11日前,各部门秘书将《年度考核登记表》送交人事主管。 

3、各部门优秀职工名额分配 

管理部门:2名 

每个实验室:1名(共6名) 

    

    

      

常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所

2021.1.6

·附件1-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