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2

根据《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8〕6号)要求,现就做好培养对象增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的范围

全省各类组织(含中央驻苏单位、部队)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人员必须全职在岗,柔性引进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选拔数量

  根据第五期省“333工程”培养目标,此次拟增选第一层次培养对象20名左右、第二层次培养对象200名左右、第三层次培养对象2500名左右。

三、申报对象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第一层次中青年首席科学家人选条件

一般应具备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第二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人选条件

第二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人选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第三层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条件

第三层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增选对象中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原则上入选名额不低于20%。

(二)根据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坚持共同性与特殊性、水平业绩与发展潜力、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有关领域和评价标准进一步突出如下条件。

1. 突出品德评价,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各有关单位要对推荐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有学术造假、职业道德失范等方面问题的,一律不得推荐,已入选的及时予以惩戒、退出。

2.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进一步突出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良好应用前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市级科技进步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重要贡献人员。

3. 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一步突出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得到国内外同行的公认,并以市场为导向,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 在医药卫生领域,进一步突出医德高尚、医疗技术精湛,疑难、危重病症诊治水平高,或在较大范围有效地预防、控制公共卫生问题,为全省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居民健康保障以及医疗新技术引进推广作出重大贡献,在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新技术引进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5. 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进一步突出取得富有创见性的研究成果,创新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对该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产生很大推动作用,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学术水平居于国际或国内领先地位,或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解决重大难题,取得显著社会效益,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6.在宣传文化、基础教育领域,进一步突出对全省宣传文化和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为省内外同行所公认,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

四、申报要求与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

1. 2018年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人选申报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24:00。(申报网址:http://xmsb.jsrcgz.gov.cn/ )申报截止后,申报人不能提交申报报表。各类材料需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提供附件内容要完整,图像显示要清晰。)

2.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需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带有申报系统水印),包括申报书和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交区委组织部(人才办)。

3. 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已入选的及时予以惩戒、退出。

4. 填报申报材料,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具体注意如下几点:

①填写内容须准确无误,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填写“无”。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信息要填写准确。

③归属填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人才办)。

④学习和工作简历从大学写起,要连续完整。

⑤近五年成果是指2011年以来取得的。

⑥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需要人才单位同时对思想道德作出评价意见。

⑦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牵头部门意见一栏由区委人才办统一收齐后上报盖章。

⑧涉密信息不要在网上填报。

⑨所填内容须经所在单位核实。

5.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

1. 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书》一份。(必须带系统水印)

2. 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入选人才计划或工程证书、获得奖励或荣誉称号证书、专利证书、论文著作证明、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

3. 第三层次申报对象由单位开具给予培养经费6000元的承诺书。

4.请各单位于2018年5月4日前将《申请书》、附件材料一份、增选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A3纸质稿,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区委人才办,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至区委人才办邮箱:czwjrck@163.com。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武进区政府1号楼537室,联系人:张 怡、周 科,联系电话:86310147、86312399。

·附件1 《通知》原文.pdf
·附件2 增选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