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制造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工作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26

先进制造所贯彻落实中科院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常州科教城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科教城园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活动》的通知,自2016年9月至2018年底完成三个阶段的目标:(一)全面启动阶段(二)强化落实阶段(三)巩固提升阶段。

为确保达到预期目标,落实“一必须五到位”:全面树立法治观念,把住法律“底线”,严格依法生产经营,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研究所做了以下部署:1、树立法治观念把住法律“底线”严格依法生产经营,贯彻安全管理制度上墙,全面开展“四个一”宣教工作。2、深入开展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所人员安全意识。3、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4、严格遵守项目规范操作,执行“三同时”管理规定,确保安全操作零事故。5、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的“三超”现象。

研究所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工作精心组织、全面部署、认真落实,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有效的整改,具体针对安全用电、现场环境整理等方面进行了整改,实验室安全制度、设备操作规程上墙明示,对各部门实行责任制,落实了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全员责任安全生产的“一岗双责”,并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工作。

通过本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工作,树立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普及了全员安全知识,提高了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心,同时也美化所内工作环境。

(冯松、骆栋栋)

制度上墙

现场整改前后1

现场整改前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