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先争优在行动”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17

研究院各单位、各级党组织、团组织:
       
为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发挥合肥研究院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员、团员、群众共同创先争优,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创先争优在行动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反映合肥研究院各级党、团组织和党员、团员、群众围绕推进科研事业的发展,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创先争优、争创一流业绩、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等方面的先进事迹或精神风貌。
      
征文题材不限,要求客观、真实、可信。事迹类征文应由同级党组织审核并加盖公章。篇幅一般不超过3000字。演讲每人10分钟左右。
      
二、征文演讲时间
      
即日起至20114月下旬截止。
      
三、工作程序
      
1、组织实施(20113月-4月)。各单位围绕本次活动主题,积极鼓励党团组织和党、团员、群众参加征文演讲比赛。参赛者于2011420日前将主题征文径直报送研究院党群办。演讲选手由各单位团组织负责人推荐。
      
2、评选表彰和推荐(20114月)。合肥研究院成立评审组,对各单位推荐的征文进行评比,对推荐的演讲选手进行筛选。4月底举行合肥研究院创先争优在行动演讲比赛暨征文颁奖典礼。从获得一等奖的征文和演讲选手中分别推荐若干篇征文、1名演讲选手参加省直的征文和演讲比赛。
     
1)征文奖项设置:设一等奖3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8篇。
     
2)演讲奖项设置: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3)参加活动的人员均可获得纪念奖一份。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层层发动,广泛组织所属基层党团组织和广大党、团员、群众参加征文演讲比赛。
       
2、突出群众参与。开展征文演讲比赛重在党员、团员、群众参与。各单位要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团员、群众参加比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开展征文演讲比赛的过程成为党员、团员、群众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3、注重典型培养。各单位要通过开展征文演讲比赛,进一步发掘先进典型,加大典型的宣传力度,把宣传推荐典型作为七一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抓好落实。
       
4、联系人:陈套,5591262chent@hfcas.ac.cn

  合肥研究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合肥研究院团委
201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