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先争优在行动”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的通知
研究院各单位、各级党组织、团组织:
为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发挥合肥研究院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员、团员、群众共同创先争优,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创先争优在行动”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反映合肥研究院各级党、团组织和党员、团员、群众围绕推进科研事业的发展,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创先争优、争创一流业绩、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等方面的先进事迹或精神风貌。
征文题材不限,要求客观、真实、可信。事迹类征文应由同级党组织审核并加盖公章。篇幅一般不超过3000字。演讲每人10分钟左右。
二、征文演讲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4月下旬截止。
三、工作程序
1、组织实施(2011年3月-4月)。各单位围绕本次活动主题,积极鼓励党团组织和党、团员、群众参加征文演讲比赛。参赛者于2011年4月20日前将主题征文径直报送研究院党群办。演讲选手由各单位团组织负责人推荐。
2、评选表彰和推荐(2011年4月)。合肥研究院成立评审组,对各单位推荐的征文进行评比,对推荐的演讲选手进行筛选。4月底举行合肥研究院“创先争优在行动”演讲比赛暨征文颁奖典礼。从获得一等奖的征文和演讲选手中分别推荐若干篇征文、1名演讲选手参加省直的征文和演讲比赛。
(1)征文奖项设置:设一等奖3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8篇。
(2)演讲奖项设置: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3)参加活动的人员均可获得纪念奖一份。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层层发动,广泛组织所属基层党团组织和广大党、团员、群众参加征文演讲比赛。
2、突出群众参与。开展征文演讲比赛重在党员、团员、群众参与。各单位要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团员、群众参加比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开展征文演讲比赛的过程成为党员、团员、群众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3、注重典型培养。各单位要通过开展征文演讲比赛,进一步发掘先进典型,加大典型的宣传力度,把宣传推荐典型作为“七一”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抓好落实。
4、联系人:陈套,5591262,chent@hfcas.ac.cn
合肥研究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合肥研究院团委
2011年3月14日